版權與言論自由並重 網上惡搞須適度豁免
文章日期:2011年11月21日

【明報專訊】政府修訂《版權條例》,旨在確保網上世界的版權保護能跟上科技發展,網民擔憂法例會變成「網絡23條」,打壓近年流行的網上「改圖惡搞」或「二次創作」,要求豁免,但不獲政府接納。外國早有相關的豁免安排,若香港拒絕引入,法例猶如在網民頭上懸着一把刀,有製造白色恐怖的客觀效果。香港必須尊重版權持有人的權益,但惡搞並非單純的侵權問題,而是涉及言論、表達自由,具有重要社會意義,不能動輒打壓。社會應在保護版權與尊重創作自由之間求取平衡,政府應借鑑外國的豁免安排,研究香港的相關做法,並諮詢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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