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4男 指留言煽惑不投票
文章日期:2025年12月8日

【明報專訊】昨為立法會選舉,廉署同日拘捕4名男子,年齡介乎33至41歲,指他們涉嫌選舉期間在社交平台留言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廉署稱將按既定程序跟進,在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決定是否檢控。廉署就今屆選舉以《選舉條例》第27A條先後拘捕11人,起訴其中3人。

廉署又稱,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24歲男子王浩天,他涉嫌於12月6日藉公開活動,即在一個社交平台留言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不投票,企圖破壞選舉,違反《選舉條例》第27A(1)(a)條。

廉署重申,在選舉期間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會觸犯上述條例,強調絕不姑息任何人擾亂選舉,必會嚴正果斷執法,確保選舉公平、公開和誠實。

(立法會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