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首宗外傭爭取居港權的司法覆核昨在高院開審。政府提出7項理由反駁外傭屬「通常居港」說法,又指《基本法》明言政府有權制訂出入境政策,加上外來家庭傭工在港工作一直有規限,屬例外情况,故不應獲得居港權。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