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鵝山郊園範圍抱石地點 逾百樹遭砍 漁署調查
文章日期:2025年12月7日
【明報專訊】「後山」是市民重要休憩地點,人口密集的民居與綠化公共空間往往僅一街之隔。有行山客發現,位於馬鞍山郊野公園飛鵝山腳的扎山道晨運園,附近一幅約3000平方米林地早前估計逾百棵樹被砍伐,露出天然大石,部分達3至4米高,吸引不少「抱石」(以軟墊保護徒手攀石)愛好者到場練習。
明報記者 馬耀森
漁署巡查見斷樹 已掛警告牌
漁護署回覆查詢稱,署方11月25及26日到場調查,發現有樹木被砍伐或切割,現場堆放樹木枝條,未發現涉案者或目擊者。署方已於該處設立警告牌,提醒訪客注意及遵守相關法例管制,並繼續調查及加強巡邏,如發現違規活動,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
本報記者上月24日從牛池灣沿扎山道上山,途經扎山道晨運園。據漁護署資料,該晨運園位於馬鞍山郊野公園飛鵝山腳,佔地約1.2公頃,內設太極場地、緩跑徑及健身設施,受區內晨運街坊歡迎。沿山徑而上有一座三峯廟,廟後有通道通往後山山坡。現場所見,該山坡不少樹木被移除,樹幹散落,被削斷枝條切口平滑。
砍樹者:乜都唔知,唔好問我
記者在場目擊一名男子手持工具砍伐樹木,他發現記者後停手並坐下抽煙,着記者不要拍攝。被問該處是否提供場地作抱石活動,以及是否知悉該處位於郊野公園內,男子說:「乜都唔知,唔好問我。」
有行山客向本報提供相片,稱上月2日到上址時見一名男子斬樹,現場有十多人在玩抱石,部分石塊3至4米高,有人手持手機拍攝,未與斬樹男子交談。該行山客稱現場十多人分成兩三批,於不同時間到場,碰面後互相打招呼,當中數人離開時一併將地上樹木枝條運走。
郊園斬樹可囚3年 玩抱石毋須申請
漁護署表示,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切割、摘取或根除任何植物或其部分,否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此外,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在林區或植林區內砍伐、切割、焚燒等方式摧毁樹木或植物,亦有可能觸犯《林區及郊區條例》(第96章),最高可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1年。
漁護署表示在郊野公園內玩抱石不受《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規管,惟訪客應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以及避免對附近植物造成破壞。發言人又指出,一般而言,在郊野公園郊遊、遠足或作非競賽或籌款性質的訓練(包括抱石)毋須向署方申請,但若計劃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舉行任何體育競賽或為籌款而舉辦的活動,則須獲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總監發出許可證。
(城市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