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與司法覆核
文章日期:2021年10月27日

【明報文章】政府日前提出改革法律援助制度,就民事案件下調律師每年可接辦法援的案件。司法覆核的案件,則規定大律師每年最多只可接3宗相關案件,事務律師則最多5宗。政府的理據是司法覆核的案件集中於少數的律師和大律師,按2020年的數字,接辦這些案件的律師和大律師分別只佔全體合資格的律師和大律師8.5%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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