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強姦擬改控威脅性行為 男警准保釋再押後訊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21日
【明報專訊】男警涉今年強姦21歲女子,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次提堂。控方透露打算「唔告強姦」,改控「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他人進行非法性行為」罪,並可能加控其他控罪,惟要待索取法律意見才確認處理方式。裁判官水佳麗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6日再提堂。已還押5個月的被告獲准以現金10萬元、父親人事擔保10萬元保釋候訊,其間不得離港、不得接觸證人,每天須到警署報到。
被告程朗(24歲,報稱警員)被控於今年6月3日,在香港強姦女子X。今年11月8日案件提堂時,控方透露初步打算修改控罪,並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惟要待索取法律意見確認,當時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昨日再訊。
被告至今還押5個月
控方兩押後稱索法律意見
控方昨日表示需要額外4星期準備法律意見,申請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6日再訊。辯方回應說,本案由今年9月起經歷兩次押後,「希望可以盡快處理」,冀今次是最後一次押後。控方在水官詢問下稱,仍有待確認是否會將本案轉介區域法院,又說目前「初步準備好」法律意見,今次應是最後一次申請押後。
其後水官再要求控方「搞清楚你哋想點」,控方最終表示,現階段打算撤回強姦罪,改控「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他人進行非法性行為」罪,並可能新增其他控罪,反對被告保釋候訊;辯方則申請保釋。水官聽罷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16日再提堂,同時批准被告保釋候訊。
【案件編號:FLCC14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