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互認放寬銷售佔資產比例至80%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21日

【明報專訊】中國證監會昨日發布經修訂的《香港互認基金管理規定》,落實優化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並定於2025年1月1日正式實施。

下月1日實施

主要修訂內容包括將互認基金於對方市場銷售佔總資產比例上限由50%放寬至80%;適當放鬆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的轉授權限制,允許香港互認基金投資管理職能轉授予集團內海外關連機構;以及為未來更多常規類型產品納入香港互認基金範圍預留空間。

證監會表示,對於獲中證監批准的香港互認基金而言,放寬銷售限制後,基金在內地的最大可銷售規模將增加3倍。此外,放寬海外轉授職能的限制,將為國際資產管理公司創造更多機遇,令公司可運用其專業技能和對環球市場的廣泛知識,為內地投資者提供更多離岸方案和產品。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基金互認安排的優化將為香港互認基金的管理人拓展商機,有信心這些優化措施將顯著增加有關產品多樣性,並有效提升產品規模。

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昨日共同發布相關操作指引的修訂,證監會亦發表經修訂的《有關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的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