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樓噴字傷人 裝修工囚4月
文章日期:2019年12月25日

【明報專訊】裝修工人涉於8月7日,用黑色噴漆於尖沙嘴鐘樓寫上「五十不變」及「毁於林鄭」等字句,逃走時打傷途人,致對方手指骨折。裝修工早前承認刑事損壞及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共兩罪,昨被判囚4個月。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背景良好,亦願意向政府賠償2.85萬元清潔費,寄語他以後別因衝動犯事,被告點頭說「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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