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倡每3月測警鐘
文章日期:2018年5月28日

【明報專訊】顯徑邨顯德樓昨日火警期間,火警鐘沒有響起,引起住客質疑是否出現故障,擔心防火安全。消防顧問梁錦得表示,法例規定,大廈火警鐘及其他消防設備,要由合資格的消防裝置承辦商每年最少檢查一次,但他建議最少應每3個月為火警鐘做鳴鐘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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