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明言「涉暴力即判囚」 仍可判社服感化
文章日期:2018年2月7日

【明報專訊】終院判辭表明,認同上訴庭就涉暴力的非法集結訂立更嚴謹的量刑指引,強調如涉暴力即可考慮判監。然而,若細看上訴庭的判刑指引,當中只是釐定如案情嚴重,法庭判刑時要在懲罰和阻嚇上給予較大比重,但無明言如涉暴力即要判囚,意味是次裁決並無收窄法庭對非法集結案件的判刑限於監禁,包括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在內的所有判刑選項仍是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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