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間諜法》細則出爐 擅晤危害國安疑人當諜辦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7日

【明報專訊】國務院昨公布「反間諜法實施細則」(下稱細則),即日實施,同時廢除1994年發布的「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細則列明,《反間諜法》中「敵對組織」是指敵視中國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由國務院國安主管部門或公安部門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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