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陣:高調憲法日 釐清錯誤理解 /文:張志剛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7日

【明報文章】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今年特別在香港舉行研討會,請來的4位講者,其發言的內容,共通點是強調《中國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的一國兩制的憲政基礎。不去深入分析法理上的根據,就從表面上來看,只是偏重基本法而不提國家憲法,固然無法理解基本法的來由以及法律基礎;更重要的是很容易讓別有用心的人把基本法和國家憲法對立起來,把基本法提升到以香港為本位的憲法地位。要麼是跟國家憲法毫無關係,又或者國家憲法在香港不適用,甚至引申到基本法和憲法有所衝突時,應該以基本法為依歸。如果順着這個邏輯去推論,基本法是凌駕於國家憲法之上。劉兆佳在會上點明,長期以來香港反對派不斷明裏暗裏提倡一些錯誤的法律觀點,令香港人對一國兩制有不正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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