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房屋偷步加按 兩年半1438宗
文章日期:2017年12月7日

【明報專訊】法例規定租置單位、居屋等需獲房屋署長批准後才可以把單位按揭或加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回覆立法會稱,根據房署紀錄,自2015年4月至今,涉未獲批准的資助房屋單位加按個案共有1438宗,當中20宗已提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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