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劫鳳姐罪成 文員囚11年
文章日期:2017年10月13日

【明報專訊】欠下約30萬元債務的已婚船務公司文員,被指去年12月於荃灣川龍街強姦一名性工作者,及劫去1600元和一部手機,文員日前辯稱是經事主同意下玩「強姦遊戲」。陪審團昨一致裁定文員一項強姦及一項搶劫罪名成立,判囚11年。法官怒斥被告行為可恥,事發後想盡辦法拖延時間編造故事,明顯是對自己的劣行毫無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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