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提名
文章日期:2013年12月16日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曾表示,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應參照現時特首選舉委員會的四個界別(分別是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政界),委員會應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集體決定提名哪些人當特首候選人(俗稱「機構提名」),而非坊間所謂的「公民提名」。泛民人士因此擔心提名門檻太高,會影響泛民中人成為候選人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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