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議撤回
文章日期:2019年9月11日

【明報文章】上星期三,特首以電視講話的形式,正式宣布撤回《逃犯條例》的修訂草案。本來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宣布,卻引起新的爭議。特首這樣說:「保安局長會在立法會復會後,按《議事規則》動議撤回條例草案。」按照一般對中文的理解和應用,「動議」之後就是討論和決定。在《議事規則》內,一般情况動議後必然是辯論或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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