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警開槍殺人實錄(三)
文章日期:2019年9月11日

【明報文章】上文提到紐約市華裔警員彼得.梁(Peter Liang)在執勤期間開槍誤殺非裔美國人,一年多後便被起訴並判誤殺和瀆職罪成,面臨15年監禁。雖然最後上訴成功並獲減刑,不過他所面對的後果與白人警員開槍殺人後不同,令亞裔美國人感到不滿。儘管梁警官最終毋須入獄,不過對死者家庭來說,警員濫開槍殺人後沒有被判監做法不公。究竟為何成功檢控和將警察定罪的個案會那麼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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