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雯:欲擺脫財赤困境 香港須推行深層次改革(三)
文章日期:2025年1月16日
【明報文章】收入多波動、支出快增長——這是香港公共財政長期存在的現象。政府收入受經濟形勢影響而波動,但公共支出近年持續膨脹,其增速遠超收入增速,這是我們連續幾年財赤的根本原因。本周我嘗試從香港建築工程為何「又慢又貴」這一問題,來分析為何支出快速膨脹的根源是社會深層次矛盾。我非工程專業,下文是調研的初步總結,可能不盡周全。不過調研帶出的信息非常清晰——公共財政要可持續,香港須推行深層次改革。
工程又慢又貴 背後是香港深層矛盾
近年香港每年建築工程總開支約2500億至3000億元,其中政府工程開支約900億至1000億元。調查顯示,香港工程成本(不計地價)是亞洲第一,更是一河之隔的深圳的5至10倍,建設周期亦比深圳長很多。如此巨大差距,實在不合理!若我們的工程成本能降低20%,雖仍昂貴,但全港每年將能節省500億至600億元開支,政府工程開支將減少近200億元。
曾經,「香港速度」讓港人引以為傲。1960至1990年代,香港經歷了轟轟烈烈的大建設,移山填海,大型基建迅速建成,新市鎮快速延展。紅磡海底隧道1969年9月開工,1972年8月通車,歷時不到3年。第一條地鐵線路(石硤尾至觀塘)1975年11月動工,1979年10月通車,同年12月開至尖沙嘴,1980年2月跨海開通至中環,全程歷時4.5年。沙田新市鎮於1972年10月公布發展大綱草圖,1975年已有第一個大型公共屋邨瀝源邨入伙,10年左右整個新市鎮已成形。這些大建設,助力香港崛起成為「亞洲四小龍」之一。
惟本世紀以來,我們失去了「香港速度」。一個項目從造地到建築完工,要十幾年甚至更長,成本愈來愈高,天價工程頻頻出現,但我訪談的多個承建商均表示「很難賺到錢」。原因何在?我總結了3個原因,均指向本港深層次矛盾。
我們是否失去了「香港速度」和「香港精神」?
第一是體制問題。香港建築設計和施工的安全標準比內地高、監管更嚴密,安全有保障,值得稱讚。但標準愈高,成本必然愈貴。若要將99分提升到100分,這額外1分所需的代價可能極大,社會需考慮多高的安全標準是足夠?
事實上,本港目前存在各類工程標準過高和審批過分繁複的問題。過去多年,每當發生工程意外,政府便會成立專責小組檢討,在各條例和標準上附加新的設計和施工指引。一個個指引疊加,標準不斷推高。一個項目涉及十幾個部門多次審批,而部門間缺乏協調和整合,程序就變得極其繁複和冗長,而安全標準也可能已超出100%。
另外,一些本可一體化同步推進的審批和施工步驟,在香港必須一步一步分開來,完成一步才能走到下一步。承建商去求審批時,並非所有部門都會承諾回覆時間;有些部門甚至無申請流程指引,靠申請者自己摸索。且部門普遍沒有限制給出修改意見的次數,某些部門可能將10個修改意見分8輪給出,將申請者一次次打回頭,一年一年蹉跎歲月。
再者,香港大部分設計標準和要求已沿用多年,早已過時,阻礙了發揮效率。例如某些建築消防標準,是按早年的消防設備條件和技術來制定,今日早就過時,實際上限制了土地和建築空間的充分利用。
第二是審批的人的問題。以往香港社會政治對立,官員動輒得咎,造就了怕擔責的心態——若給出審批,出事自己可能須擔責;若商家因項目賺錢,自己還可能被扣上「官商勾結」的大帽子;而工程延時、成本提升,則與自己無關。各部門力保自己「零風險」,不但僵化地理解各種標準和指引,更各自為政、不統籌、無協調,重複申報審批常見。有時不同部門給出的意見甚至互相矛盾,又或者一個小決策都要多個部門開大會決定,大家共同擔責,工程周期自然愈來愈長。
近年政府已有意識提升審批效率,通常高層公務員相對有作為,但不少前線公務員一切「按本子做事」,小到就一個消防指示牌發揮點創意,可能都難獲批。我明白審批需要依從規則,惟可否從促成發展的視角,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允許一定靈活性?
審批難,大發展商可能有幾個工程在手,項目間尚可互相調配資源;中小企通常無內部專業團隊,靠聘請顧問協助,手中只有一兩個項目,審批拖延下只有大家坐着等——高息時代裏,多等一天都是額外成本。有小發展商與我分享,項目求審批過程中受盡挑戰,聘請的資深工程師遭百般刁難,甚至被前線公務員質問「你識唔識啊?」
新技術新材料新手段 難獲採用
由於各部門審批完全「按本子做事」,要採用那些未在「本子」出現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施工模式,便極為困難、緩慢。「創新」意味着超出現有的規管體系,哪個部門肯擔責?於是,採用新事物,要經多個部門論證、探討、層層審批。在調研中,有承建商與我分享,他們嘗試在工地用一種新的發電設備,結果向多個部門遞交了無數文件和研究成果,花了整整一年才獲批,過程「堪比寫一份博士論文」。
又如某些工務工程,要求所用材料必須在本地有10年以上的使用履歷,這樣的要求延續多年,新材料根本進不來,只能一直沿用從前採用的歐洲材料——雖然都是中國生產。承建商嘗試申請用某些新材料時,部門為確保「萬無一失」,往往提出超出常理的要求。比如承建商欲使用新品牌的門把手,必須經歷上億次測試均安全可靠——這樣的測試幾乎沒有品牌做過,使用舊產品成為唯一選擇。
即便是已獲採用的新技術,我們依然還在用舊模式管理。例如當局近年大力推廣組裝合成法(MiC)。在MiC建造方式下,大量設計、生產工作於內地完成,並非在本港工地進行,對現場監管人員的數量要求應可適當降低。但局方仍要求承建商按傳統施工方式所要求的人員比例配置人力,各種費用的提取比例也依然不變,未能進一步降低工程成本,阻礙了發揮MiC潛力。
此外,部門很多時候用短期合約返聘退休公務員協助,他們作為臨時員工,更不願接受新事物。而對建築商來說,任何新嘗試都會帶來額外工作量和風險,不如沿用舊辦法,「費事麻煩」。香港建築工程因此在不少技術層面已經落後,這也是本港建造業相較不少地區更為依賴人力、勞工成本佔比更高的原因,因為省人力的新方法難獲採用。
總結來看,因體制和人的原因導致審批失去效率、行業難以創新,是本港工程又貴又慢的重要原因。而這深刻反映了香港管治體系內的深層次矛盾。若不改革,不僅工程貴,更會導致管治效率低下。北都未來發展,難道還沿用這一套?工程貴的第三個原因,下周四續談。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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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