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筱魯:財赤下23億建兩街市 可出租率僅一成多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19日
【明報文章】早在上世紀中,公眾街市已因「街舖」競爭而出現營運上的挑戰。過往因改善地區衛生環境,利用公眾街市遷置路邊小販的政策亦已不復存在。不論是1997年《審計署署長第二十九號報告書》,還是1998年《政府帳目委員會第二十九號報告書》,都指向公眾街市的需求改變,要求政府興建新街市前必須先做好檢討,確定有實際需要才興建。
食環署分別在2003和2007年做檢討,所得結論依樣畫葫蘆:有需要才建。再查看《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第六章零售設施,當中載述2005年底規劃署完成的「購物習慣檢討」結果作為擬定標準的參考。筆者在此引述數點:
「選擇到超級市場和超級廣場購買新鮮食物和日常用品的人雖然愈來愈多,但傳統街市仍然是售賣便利品的重要零售設施」;
「雖然在1990年代末期有不少香港人前往內地購物,但這個趨勢已停止,而這種購物活動對香港的購物環境沒有重大影響」;
「網上購物目前並不普遍。預期網上購物日後在香港亦不會流行」。
總的結論是:「政府一向清楚明白零售業發展須以市場主導,而政府應保持最少干擾,以便私營機構因應市場作出有效回應。」
讓事實數據說話
上述那些判斷有多準確?是否反映今天市場狀况?對行政決定又有多大參考作用?雖則大家都心裏有數,但也得先讓事實說話。
2003及2008年審計報告均指出整體公眾街市的空置率有上升趨勢,甚至在巡查時發現有不少檔位用作儲存貨品之用。由是,2015年食衛局聘請顧問公司所做的《改善公眾街市營運環境研究》報告,當中提及分析和改善方案,例如傳統街市於食品雜貨市場上的定位及如何加強競爭力。
2018年食環署逐步推展街市現代化計劃,包括全面翻新或重建項目、以先導計劃形式試行優化攤檔項目。然而數據顯示,出租率達91%或以上的公眾街市,由2016年79%降至2022年年中的56%,而公眾街市整體出租率亦由91%降至87%;有些街市更計劃關閉。若說公眾街市所售貨品較便宜,消委會亦早有調查顯示這並非實况。
不顧現實不計成本不思變革的決策
由2015年至今9年,公眾街市的未來路向和定位仍未明朗,街市空置率問題仍不斷惡化。面對擺在眼前的數據及市民購物習慣明顯轉變,過去兩年政府仍準備興建兩個獨立的新公眾街市:一個在天水圍,另一在古洞北。前者提供150個攤檔,建築面積2.23萬平方米,建築費14.99億元,每年維修管理的經常開支3720萬元。後者檔口總數140個,建築面積1.44萬平方米,建築費7.88億元,每年維修管理的經常開支4240萬元。
若以市場角度詮釋這些數字,古洞北與天水圍街市的可出租率分別約14%及10%,每個攤檔平均建築費約560萬及1000萬元,每月平均維修管理費約每尺150及130餘元。哪來成本效益?參照現時市道,即使政府直接買舖租舖,也不用這般花費。
這些數字反映政府在興建新公眾街市的決策上,是不顧現實、不計成本、不思變革。若說成本高正是優化設計與營運所「必需」,那麼便得重溫興建公眾街市的初衷,究竟是為市民提供必要的社區配套,還是捨本逐末地為已沒有實際需要的項目塗脂抹粉?
面對千億財赤 改革必須徹底
若新建公眾街市是因新發展區的零售配套不全而做的過渡安排,那麼便需深入檢討雕樑畫棟的地標式建築是否適合作過渡用途。以古洞項目為參考,除非香港老化的人口特別喜愛到街市買菜,在那片地設140個單層攤檔,大概也用不上四分之一面積;若用臨時結構,或回收再用的組裝合成組件,相信省掉的建築費和維修費,以補貼每個進駐商戶每月1萬元算,肯定足以維持數十年。
這嘩眾取寵、絕不可取的「胡扯建議」,起碼可間接保證沒甚生意的檔主,也因有「租津」而開門迎客,協助政府應巿民一時之需。
千億財赤在眼前,改革必須徹底,小修小改於事無補。若政策不改,依舊將金堆玉砌視作實而不華,那通過撥款申請時自必以金玉之價作準,何來務實改革、用得其所?政府往後必須慎而為之!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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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筱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