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簽傳訊令狀內容或真實 辯方稱未構成警隊受損
文章日期:2024年7月17日

【明報專訊】兩名涉爆炸品案還押的男子,被指去年3月串謀他人冒簽傳訊令狀,對警方提出民事訴訟。兩人各否認一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結案陳辭。裁判官表示,法庭講求施行公義,被告循合法機制發出傳訊令狀,以民事途徑控告警方,究竟可否演繹為對警方不利,「有少少困擾我」。案件押後至9月27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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