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規管醫療儀器 11月起兩階段實施
文章日期:2024年7月5日

【明報專訊】本港現無法例規管醫療儀器,衛生署鼓勵供應商將產品表列於「醫療儀器行政管理制度」,並優先採購表列儀器。衛生署昨去信業界公布今年11月起分兩階段推行加強策略,首階段涵蓋署方經報價採購的儀器,須已列載或申請加入表列。立法會醫衛界議員林哲玄建議盡快將採購規定擴至公院和私院,並加快立法規管醫療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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