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23條罪行定義要清晰 諮詢須多聽不同意見
文章日期:2024年1月31日

【明報社評】政府推出《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文件,除了涵蓋叛國、叛亂、竊取國家秘密等《基本法》列明的罪行,亦引入境外干預罪,以及有關破壞公共基礎設施及電子系統的罪行。23條立法是特區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面對複雜國際形勢,有必要早日完成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同時亦要適當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外界關注國家秘密和煽動定義等問題,當局立法應力求清晰,回應公眾合理關切。諮詢文件未有細談不同罪行刑罰建議及豁免原則,期望當局在諮詢過程中,多聽法律界、新聞界等不同持份者的意見,並就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事情,引入免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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