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方澤:政府的「依法辦事」 市民的「個人決定」
文章日期:2024年1月18日

【明報文章】上周,中文大學校長段崇智辭職。教育局長蔡若蓮回應指屬校長「個人決定」,不認為與大學校董會改組有特別關係。筆者感覺近年偶爾有公眾認為不合理的事,政府和議員們都會指是「對事不對人」、「依法辦事」、「個人理由」。議會立法、政府執法,與民情常有落差。是否彼此誤解太深、溝通不足?抑或大家裝作看不見背後原因?如今政府要搶人才、留人才,似乎必須正視這些原因,方能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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