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風筆動:當局發新指引 公僕被捕須呈報嚴重可停職 /文:李先知
文章日期:2023年8月7日

【明報文章】2019年的反修例風波,警方拘捕大批示威者,當中包括政府公務員。事隔4年,公務員事務局上月底向公務員發出通告,規定由即時起,任何公務人員如被執法機關拘捕,須在7日內向其部門首長呈報,所涉罪行性質嚴重者可被停職。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坦言,過去不少捲入官非的公務員到檢討甚至定罪才通報,如今一拘捕就通報,若最後罪名不成立,「咁點算呢?係唔係補番(停職支半薪)畀佢呢?」他質疑推出新機制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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