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慧敏:修訂《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以填補法律空隙
文章日期:2023年5月18日

【明報文章】剛剛審閱了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的文件,筆者支持政府建議就《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下稱《條例》)提出立法修訂,以訂定法定程序,供控方就原訟法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下稱《港區國安法》)第46條,在沒有陪審團的情况下由3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下稱「審判庭」)審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所作出的無罪裁決或命令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appeal by way of case st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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