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文宗:變法未竟全功 變性同志仍需努力
文章日期:2023年2月17日

【明報文章】2023年2月,出乎很多身體政治研究學者之意料,香港終審法院在「Q訴人事登記處長」(FACV 8/2022)一案中裁定:政府拒絕「未完成整個變性手術的跨性別人士」更改身分證性別違憲。判決首個重點是:為何未完成手術,又可算是跨性別人士呢?易性手術就是一個既長又痛的性別重置過程,很多情况下,易性者因為健康問題不會完成所有手術(判辭段99)。案中的Q(原生女)就沒移除子宮、重整陽具,但因已長期服用荷爾蒙及已清除胸脯,所以在醫學上已獲新性別身分(男;段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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