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認同中途加控不公 鄭錦滿暴動罪獲減刑9個月
文章日期:2023年2月12日

【明報專訊】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念慈關注本案延誤檢控問題,指鄭錦滿2019年11月被捕時罪名為暴動罪,其後控方決定檢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到2021年4月本案轉介上區院,去年2月定下審期,直至同年11月審訊中途,控方才申請加控暴動罪,時間橫跨約3年,邀控方解答此情况是否如同辯方所述屬「漏招」,對被告不公道,須給予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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