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童樂居最重判刑 防虐兒須守頭門
文章日期:2022年12月10日

【明報社評】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涉嫌虐待嬰幼兒案的其中一名被告,昨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9項虐兒罪成,即時判囚15個月。裁判官指被告的辯解只是「砌詞狡辯」,其惡行實已記錄在閉路電視片段中,無所遁形,更斥責她對幼童施以暴力,行為「十分可恥」。今次是涉及該案的被告中,迄今為止最重的判罰,釋放了香港對於虐兒罪行嚴懲不貸的信號。政府在強制舉報虐兒機制立法的同時,除了「守尾門」,更要「守頭門」,應梳理虐兒個案發生的深層次原因,從執業人員的素質把關、相關機構的日常監督、不良行為的預防入手,建立一套更為嚴密有效的監督體系,從源頭杜絕類似的虐兒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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