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巿遭傘扑傷指 警官向在囚者索償
文章日期:2022年6月18日

【明報專訊】2019年7月沙田新城巿廣場衝突,港大畢業生因襲警和咬斷警長的無名指,去年被裁定擾亂公眾秩序、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有意圖傷人共4罪成立,判囚5年半。繼被咬斷指的警長入稟高等法院,向正服刑的港大畢業生索償,當日遭人用雨傘施襲、報稱手指骨折的警隊指揮官前日亦入稟區域法院索償,入稟狀未有列明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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