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玉歡:立法會的監督權——反思與前瞻
文章日期:2022年2月28日

【明報文章】根據《基本法》第64條,香港特區政府對立法會負責,包括定期向立法會匯報、答覆議員質詢;基本法第73條(五)亦賦予立法會對政府工作的質詢權。本年初,全國政協副主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對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提出了5點希望,當中他希望立法會議員支持、監督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新一屆立法會必須開創香港良政善治新局面,不做橡皮圖章,而是要繼續依法行使監督權,對特區政府作出善意、誠懇的批評。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