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下無戲仿諷刺」 學者指裁決無足輕重
文章日期:2021年11月26日

【明報專訊】記者協會及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就通訊局去年關於一集《頭條新聞》的裁決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裁定通訊局裁決部分不成立。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表示,今次法庭裁決已「無足輕重」,因在《港區國安法》、港台新內部行政下,已不可能再有戲仿、幽默、諷刺形式的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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