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受虐慘况拷問良知 修例護童勿再蹉跎
文章日期:2021年11月19日

【明報社評】虐兒事件一宗都嫌多,可惜悲劇卻是一再上演,法庭本周就一名女嬰死亡事件,判處一對情侶監禁,庭上披露的情節駭人聽聞,女嬰遍體鱗傷,令人懷疑下手者是否有惻隱之心。現時有關虐兒的罪行,並無專屬法例處理,一般按《侵害人身罪條例》治罪,最高刑罰監禁10年,未必能夠反映虐兒罪行的嚴重性,政府應檢視現行法例,提高虐兒罰則,加強阻嚇力。近年虐兒慘案接二連三,事後當局雖有採取一些亡羊補牢措施,予人觀感卻是小修小補,「死一個郁一郁」,政府保護兒童政策存在諸般不足,「沒有保護罪」立法進展緩慢,當局有必要從法律、制度、教育等多方面入手,加強保護兒童,不能再歎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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