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查冊私隱新平衡 政府有責任塑造
文章日期:2021年4月23日

【明報社評】香港電台編導蔡玉玲「查冊」索取車牌資料,被控「虛假陳述」兩項罪名成立,共被罰款6000元。這宗案件案情並不複雜,從《道路交通條例》相關規定,蔡被判罪名成立,不難理解,只是「查冊」乃新聞工作者追查事實真相的重要工具,如今蔡被確定犯法,業界的擔心有了案例,「查冊」宛如懸在頭上的劍,偵查報道工作將大受掣肘,損害了公眾知情權。政府應該與業界商討,在保護私隱和「查冊」作新聞報道之間,取得恰當平衡,以事實證明,香港新聞自由並未收緊,而是一貫地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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