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解碼:新聞自由
文章日期:2021年4月15日

【明報專訊】根據《基本法》,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新聞媒體被視為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外的第四權(The Fourth Estate),新聞自由的程度是影響傳媒監察功能與大眾知情權的關鍵。無國界記者RSF每年依據各國和地區的傳媒編採獨立、記者安全、多元化、立法框架質量,評估傳媒的自由度並發表「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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