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新聞自由是民主基石,愛護民主的都有責任保護新聞自由,香港人都珍惜新聞自由,但不能因為議題敏感而捕風捉影,對任何政策的絲毫改變不看細節就簡單地跳到「民主已死」的結論。究竟警方修訂《警察通例》,在什麼情况下限制了什麼人哪方面的自由?討論這些細節對新聞自由帶來什麼影響,才是理性愛護新聞自由和民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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