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漢華:如就禁蒙面法尋求釋法 會把香港送入墳墓
文章日期:2020年1月7日

【明報文章】原訟法庭裁定《緊急情况規例條例》(下稱ERO,代表Emergency Regulations Ordinance;在「危害公安的情况時」引用)及《禁止蒙面規例》(下稱PFCR,代表Prohibition on Face Covering Regulation)違反《基本法》,上訴法庭拒絕暫緩執行違憲裁決。從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角度來看,裁決其實是本小利大的發展。「本小」是因為事實證明,PFCR對「止暴制亂」並無幫助,甚至是有反效果。而「利大」,是因為裁決向本地及國際社會證明,香港法院是充分獨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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