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私人屋苑不能阻差辦公
文章日期:2019年8月15日

【明報文章】以反對《逃犯條例》為名義的示威已經持續了兩個月,衝突已蔓延至社區。有些業主立案法團或物業管理公司貼出告示,不准警察進入私人地方,或者要求警員出示法庭搜查令方可入內,以免得罪示威者。貼出這些告示的屋苑管理人士可能因為怕事又或支持示威,不讓警方入內執法。然而,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一些屋苑這樣做亦有可能違反了相關法律,有可能構成阻差辦公,萬一出現治安問題,警察亦難以到場協助有需要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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