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罪兩警即申復職 可取回逾60萬薪金
文章日期:2019年7月27日

【明報專訊】據本報了解,七警自2014年10月起停職,他們於2017年被定罪後被停薪,不過警隊福利基金一直有支援其家屬的生活。消息透露,劉興沛及黃偉豪昨上訴得直後,已即日申請復職,以二人職級的月薪2.4萬至3.8萬元計算,一旦復職,二人將可取回停薪期間的全部薪金,估計約60萬至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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