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上訴 兩認人存疑撤罪5減刑 5人即收監 均有意上訴終院
文章日期:2019年7月27日

【明報專訊】7名警務人員在2014年佔領運動中執勤時,涉在金鐘添馬公園「暗角」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前年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被判囚兩年;7人其後就定罪及刑期上訴。上訴庭昨頒下判辭,裁定警員劉興沛及黃偉豪的定罪上訴得直,當庭釋放,其餘5名被告包括總督察黃祖成和高級督察劉卓毅等的定罪上訴駁回,但5人均獲減刑,其中黃、劉因職級較高改判入獄18個月,警長白榮斌和警員關嘉豪囚15個月,警員陳少丹因尚有另一項普通襲擊罪,被判囚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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