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審官「加入盤問」 藏氣槍少年撤定罪 高院指或致不公平審訊 劉康上訴得直
文章日期:2019年7月5日

【明報專訊】17歲少年前年12月在立法會外示威,反對修改《議事規則》,其間被警員搜出氣槍及膠彈等,早前被裁定管有仿製火器罪成,被判感化18個月。少年不服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昨頒下判辭,表示原審裁判官在審訊時就14項事情向少年詢問,該等問題或影響分析證據和少年誠信,認為少年或沒有得到公平審訊,定罪「難稱穩妥」,裁定劉康上訴得直,下令撤銷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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