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當初?
文章日期:2019年6月19日

【明報文章】政府終於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理由是過往的諮詢工作不足,社會對修例的分歧極大,要令社會盡快回復平靜,加上台灣謀殺案移交無望,修例再沒迫切性。這些理由其實早已存在,但在一百萬人上街及6月12日的流血衝突後,政府當時仍然堅持修例,直至6月13日中國駐英大使在倫敦接受BBC訪問時指出,修例並非中央政府的意思,及隨後報章報道國家副總理韓正南下深圳和特首會面後,政府才最終決定暫緩修例,而且對重新進行的諮詢工作亦不設時限。事實上,當明年立法會年度結束,所有未完成的法案亦會隨之而逝,既然如此,政府何不順應民意撤回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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