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陣:酷吏治港 /文:蔡子強
文章日期:2019年6月12日

【明報文章】修訂《逃犯條例》一事上,林鄭月娥充分暴露她的「酷吏本色」:工作和任務擺在前頭,就要快快辦妥,以彰顯自己「好打得」,管它任務是好是壞;至於聆聽反對聲音,那就簡直是費時失事,正如她在議會中公然說那些都是「廢話」。別人的憂慮和反對,她不會嘗試理解,而只會去輾平。林鄭眼中只有執行效率,卻沒有價值——或至低限度,沒有很多港人心目中的核心價值。在北京眼中,林鄭無疑「好使好用」過梁振英,因她是一個「能吏」,懂得如何get things done。但沒有民主制度、沒有價值、沒有同理心,「能吏」往往會淪為「酷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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