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兩人上訴 官即場駁回
文章日期:2019年6月6日

【明報專訊】2016年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多人被裁定暴動等罪成,兩名被判囚3年9個月至4年3個月的被告昨分別就判刑和定罪提出上訴申請,遭上訴庭即場駁回。上訴庭昨亦就早前駁回另一暴動罪被告的刑期上訴頒下判辭,認為該案量刑起點雖稍高,但不接受上訴人因患過度活躍而獲得的刑期扣減,決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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