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控罪遠超成文法 梁家傑憂寒蟬效應 官:控方縱告重罪 裁決仍由法庭
文章日期:2019年4月10日

【明報專訊】佔中9人被控多項公眾妨擾罪,控方用刑罰較重、可入獄7年的普通法控罪檢控,而非刑責較輕、最高只囚3個月的成文法控罪。區院法官陳仲衡在判辭表示,此為「陳舊法例(trite law)」,但控方有權選用,即使控方用「更大或更多的木棍」懲處罪成的被告,最終仍是由法庭按被告的罪責裁決。有法律界人士擔心,控方在政治性案件堅持用刑罰較重控罪會立下先例,長遠會製造寒蟬效應;亦有人稱佔中是「前所未有」的大型案件,控方用普通法是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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