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高院釐清丁權定義 遏阻濫用責在政府
文章日期:2019年4月9日

【明報社評】首宗挑戰新界原居民丁權司法覆核案,高等法院裁定申請人部分勝訴。今次裁決對於何謂「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有重要澄清,原居民只能在私人土地行使丁權建屋,意味政府並無義務預留官地讓原居民興建丁屋。丁屋政策推行數十載,嚴重偏離原來宗旨,淪為小撮人謀財工具,要求「截龍」呼聲高漲,裁決雖然未能解決丁屋政策衍生的連串問題,亦無法一下子為社會大增土地供應,然而至少為處理丁權爭議提供了重要立足點,關鍵在於政府是否有決心撥亂反正,制止小撮人繼續濫用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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