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兩岸四地移交逃犯 需要逐步適應過程
文章日期:2019年2月16日

【明報社評】政府建議修訂移交逃犯法例,港府可以用一次性的個案形式,處理內地、台灣、澳門的移交逃犯要求,填補現存法律漏洞;有人擔心,日後內地會假借一些刑事指控,要求引渡政治犯。這次修例表面是技術安排,實際觸及一國兩制核心,牽涉兩地制度差異和信任問題。香港與內地交往日益頻繁,需要避免成為內地逃犯避風港,可是港人對內地法治缺乏信心,亦屬事實。本港司法獨立,移交逃犯個案交由本地法院把關,對當事人是重要保障,不過逃犯條例修訂,始終需要平衡客觀現實需要與主觀信任不足的情况,倘若處理不當,有可能削弱港人對法制的信心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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