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兩次農曆新年 /文.陳詠詩
文章日期:2019年1月10日

【明報文章】聖誕剛過不久,轉眼間,農曆新年又到。筆者常跟年輕同事打趣說,作為副刊記者,每個節慶都要過兩次,何以這樣說?因為對商家來說,每個節慶都是巿民的黃金消費檔期,例如:聖誕、農曆年、端午、中秋等,商家們都要抓緊這些節慶商機,故每每在真正過節前的兩三個月就把新聞稿,又或是實物產品送到副刊記者手中,希望我們籌備相關專題時會給讀者介紹,因此在真正的節日來臨前,記者在視覺或味覺上,早已過了「第一個」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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