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芬:禁止港獨組織 合憲合法合理
文章日期:2018年7月19日

【明報文章】警方於周二正式向保安局遞交建議書,根據《社團條例》第8(1A)條,助理社團事務主任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理由,建議禁止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筆者認為警方今次的建議合情、合法、合理,因為無論從法律及政治的角度看,港獨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都沒有存在的空間。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