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惡法
文章日期:2018年6月28日

【明報文章】《國歌法》本地立法蓄勢待發,不期然聯想到十五年前,時任保安局長葉劉淑儀聲稱二十三條立法只是「備而不用」、「立法嚴,執法寬」的安撫之言,當年覺得可笑,亦慶幸沒有受騙。今天,領教過中共如何背信棄義歪離《基本法》,特區政府再稱「只要尊重國歌,不用擔心誤墮法網」,就更難取信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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