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肇鴻/陳劍青:改土歸流:下落不明的《收回土地條例》
文章日期:2018年6月15日

【明報文章】香港過往百多年的城市土地發展,一直都以「公共用途收回土地」方式進行。近日有傳媒統計過,特區政府自回歸後曾運用過169次《收回土地條例》(收地條例)進行各種公共用途,至今未嘗一敗。但今天在土地大辯論時,政府卻辯稱「公私合營」是短期內釋放私人發展商農地的不二之選,若運用收地條例則可能侵犯私有產權,引起發展商司法覆核,帶來「不確定性」云云。一連串自我弱化政府主導土地發展權的言語,令整個聲稱幫市民解決「貴、細、擠」問題的土地大辯論顯得格外弔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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